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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肇事,交强险到底赔不赔?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杨蕾  日期:2020/10/24 字体: [大][中][小]

    生活中,酒驾屡禁不止。虽然我们常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仍有小部分的人不听劝告,继而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司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到底赔不赔付呢?

    基本案情:2019年7月23日晚,关某醉酒驾驶车辆,行驶至肇事地点时,由于未确保安全驾驶,将行人周某撞倒在地,造成行人周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关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经鉴定,周某的左膝关节损伤构成八级伤残。因赔偿问题未协商一致,周某向二道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关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38,824.17元。

    判决结果:本起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关某负全部责任。关某驾驶的肇事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关某酒后驾车造成周某受伤,周某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可在实际赔偿后向关某追偿。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周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共计113,631.67元。交强险限额不足部分,即护理费、交通费、剩余残疾赔偿金共计16,248.58元由关某承担。

    法官释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因此,即使酒驾,保险公司仍需要在交强险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但赔偿后保险公司可以向侵权人追偿。有些人会不理解,为什么不让侵权人直接赔付,非要折腾来折腾去?

    从立法角度来考虑,其目的首先在于使受害人得到基本保障,以便及时合理地填补其遭受的损害。现实中,侵权人可能存在财产等问题,不能及时对受害人作出赔偿,而保险公司则不同,有能力作出赔偿,从而及时维护受害人的利益。

    小编有话要说:保险只是最后的底牌,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无论何时,遵纪守法,是作为公民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法律永远不会保护违法者。(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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