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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四个结合”助力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武玉龙  日期:2020/10/26 字体: [大][中][小]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为了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打好“七五”普法“收官战”,年初以来,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坚持做好“四个结合”,推动普法力量不断壮大,普法实效明显增强。

  一是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法治宣传就跟进到哪里,围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五城同创等,印制宣传手册6万余份、微信公众号发布900余条宣传信息。动员司法所工作人员送“法”到群众手中,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动员各社会志愿者进社区、企业发放《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宣传册,利用法治宣传车深入各乡镇村(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巡回宣传,着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是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推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配备市政府法律顾问10人,通过专业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强化普法效果,截止10月中旬,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800余场次。

  三是与“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相结合。通过“法律明白人”网校培育“法律明白人” 173名,开展送法进乡入村、法律咨询、法治培训等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盟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实现了以普法促进基层民主管理,以基层民主管理推动依法治村的良性循环。

  四是与构建“大调解”机制相结合。全面打造联合调处、多元化解的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以案释法”,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使双方当事人在接受调解的过程中学法、懂法、守法,努力做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工作目的。(作者单位: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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