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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求实效、精准发力,抓牢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的主动权——喀什中院召开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调度会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帕提古丽·阿卜来则  日期:2020/11/23 字体: [大][中][小]

    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法院推进会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审判业务工作,强力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全力提升审判质效指标,11月20日下午,喀什地区中院召开两级法院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党组书记、副院长祝聪对四家基层法院的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进行集中调度。

    四家基层法院主要院领导汇报了本院长期未结案件的数量、未结原因及具体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副院长祝聪在听取各院汇报后逐案分析,对未结原因“找病根、开药方”,给清理工作“明责任、定期限”,同时就两级法院的长期未结清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喀什地区个别基层法院还未能彻底改变边清边积、前清后积的局面,这也暴露出一些干警在处理、协调疫情防控与审判业务工作方面,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预警管理不到位、统筹协调能力薄弱,导致司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明确任务目标,压实清理责任,杜绝“边清边积”现象发生。四家基层法院党组要切实发挥包案院领导职责,对承办法官定责、定任务、定期限,确保在今年年底全部结案。喀什地区两级法院要深入推进网上办案各环节节点的全程跟踪监控预警,对审判流程各环节实行动态管理,对立案到审结期间各关键环节建立“静默化监管”机制,实现“全程留痕”、“流程可控”、“进度明晰”,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超审限案件和隐性超审限案件,从源头控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形成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院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抓落实的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格局。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分管院领导要承担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主要责任,密切关注未结案件进展情况,研究对策,需要报告党组或审委会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庭室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履行具体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帮助承办法官保证在审限内结案。对于可能出现长期未结案件情况的,承办法官提前预判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向中院审管办备案。各院审管办要从超2/3审限的日期开始采取提示、督办、通报、报监察室问责、专题报告等形式,督促部门负责人、承办法官保证审限内结案。

    强化问责,杜绝人为因素产生长期未结案件。各县市法院要把好案件审限变更审批关口,对于延长审限、中止审理、扣除审限案件,要严格按照主审法官申请、庭长审核层报、党组书记、院长审批的三级审核模式,从审批制度上规范广大法官的审限意识。各县市法院监察部门要主动作为,与审管办形成合力,对因人为因素干扰、阻滞案件审结、无法定理由造成案件审理周期拖延的,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追究承办法官、负责督导的院领导以及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无正当理由造成案件长期未结,怠于行使审判监督管理权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法官,严肃执纪问责。
 
    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不仅是自治区高院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更是一项长期任务。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力度和效果,将直接影响到审判质效的整体水平,关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必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喀什两级法院要立足长远、多措并举,建立健全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如期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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