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前沿司法动态详细内容
东安县司法局安置帮教“三无人员”结硕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邓忠宝 张莺  日期:2020/11/25 字体: [大][中][小]

    “非常感谢党和政府的帮助,我正在补办身份证,准备找事做。”11月19日,东安县井头圩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刑满释放人员刘某进行走访。今年42岁的刘某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于2009年12月1日到湖南省茶陵监狱服刑,因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获减刑提前释放。

    东安县司法局在接到茶陵监狱关于刘某释放的通知后,立即安排井头圩司法所对刘某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进行摸排。经与村干部核实,刘某入狱后家中已没有其他亲属,房屋也因无人居住且年久失修倒塌,加之刘某入狱多年,与社会脱节,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成为典型的刑满释放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

    针对刘某的特殊情况,井头圩司法所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协调民政、综治、公安部门研讨,制定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刘某的安置措施,在村里找到一间临时安置房,由政府出资买好生活必需品。10月29日,井头圩镇综治办、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到茶陵监狱将刘某接回户籍所在地,并协调民政、医保部门将其纳入精准扶贫、医保范围。接下来,还将联系县城各企业、厂区,帮助刘某就业,彻底解决其后顾之忧。

    近年来,东安县司法局始终把解决刑满释放“三无人员”的实际困难作为安置帮教的重点,采取多项举措让“三无人员”回归社会后自食其力,像正常人一样工作生活。今年来,共帮助28名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就业问题,有4人还成为当地带头致富典型,受到政府部门表彰。(东安县司法局)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