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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韩慧芳  日期:2020/11/27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康巴什区法院行政审判团队赶赴包头市,对申请人张某提起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并在当地村委会举行听证会,这是康巴什区法院首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2018年4月18日,康巴什区法院对贾某与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作出民事判决,确认被告贾某应赔偿张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损失等费用十四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贾某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经执行干警通过对其财产查询,未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因张某急需支付医疗费用,且无法通过诉讼渠道获得有效赔偿,张某依法向康巴什区法院提出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本案将于司法救助委员会会议讨论后作出决议。

    康巴什区法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力推“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改革理念,通过统一办案程序,规范案件审理,拓宽救助渠道,使被害人及其家属感受到司法关怀温情,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彰显司法的温度,让司法救助工作汇聚温暖人心的法治力量。今后,康巴什区法院将继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司法救助制度的宣传,让更多对法律知识不充足的弱势人群能够了解并运用该制度获得帮助,及时有效的缓解当事人的困境,为当事人送去温暖和关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康巴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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