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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黄之锋大喊周庭痛哭改变不了判刑的事实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郭喜林  日期:2020/12/4 字体: [大][中][小]

    海外网12月2日电已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前主席林朗彦及前成员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三人于上周当庭认罪,并被全部还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龙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黄之锋被判刑13.5个月,周庭被判刑10个月,林朗彦被判刑7个月。三人需即时入狱,周庭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被拒。港媒称,周庭听闻判刑痛哭,黄之锋向着公众席大喊(中国日报网2020年12月2日)。

    黄之锋、周庭和林朗彦里通外国,勾结外国反华势力反中乱港,证据确凿,香港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是其罪有应得。不管是黄之锋向着公众席的大喊,还是周庭被拒保释上诉之后的痛哭,都无法改变依法判刑的事实,他们必须以罪犯身份被押送监狱服刑。如果他们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不敬畏法律,并企图把反中乱港的恐怖暴乱凌驾于法律之上,并极力勾结外国反华势力,企图将香港从祖国领土上分裂出去。而且,黄之锋和周廷等人组织和煽动了反中乱港恐怖暴乱活动,给香港人民和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如果依法让他们赔偿经济损失,恐怕他们就是砸锅卖铁也赔不起。但是,这些违法犯罪证据始终是属于他们的,任何时候都无法抵赖。如果他们将来刑满释放之后不思悔改,继续与香港特区政府和人民为敌,到那时就会新账老账一起清算,并依法加大惩罚力度,绝不会让他们逍遥法外。

    对于黄之锋、周庭和林朗彦来说,就是必须端正自己的认罪态度,并接受司法改造,才能真正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勾结外国反华势力,投敌卖国,反中乱港,并制造恐怖暴乱,企图颠覆香港特区政府,分裂国家领土主权,这是无法容忍的。应该说,法院法官已经对他们实施了比较宽松的法律量刑。如果真正按照他们的犯罪证据定罪量刑,恐怕绝不是现在的刑事处罚判决结果,已经为他们留下了改过自新的空间和机会。如果他们认识不到这一点,继续抗拒法律权威,并寻求保释和上诉,以便让拥有“港独”思想意识的上级法院法官实施非法权力保护,那只能是痴心妄想,白日做梦。

    香港的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已经对“港独”的反中乱港行为形成了巨大震慑作用。关键在于如何加大法治执行力,任何人不准肆意践踏法律权威,绝不允许任何法官利用职务之便充当“港独”组织及其个人的权力保护伞。违反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如果“港独”中的反中乱港分子继续危害国家利益,那就不会有好下场。如若不信,咱们等着瞧。(作者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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