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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开展“宪法宣传周”暨民法典宣传活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胡茹茹  日期:2020/12/4 字体: [大][中][小]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塔县法院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世龙同志带领干警们在塔县文化活动中心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5月28日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民法典与人民群众生活的各个方面息息相关,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的点点滴滴。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民法典》的主要内容、亮点解读、诞生经过等,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新增加的各类法律条文,例如婚姻继承中的离婚冷静期、侵权责任中的高空抛物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文。

    此次“国家宪法日”暨民法典宣传活动中,塔县法院向群众共计发放了宣传手册54份,现场为群众解疑释惑30余次,不仅加深了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让民法典真正走进了群众的生活中,也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在塔县营造出了全民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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