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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进村委 庭后现场调解促和谐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赵熠昊  日期:2020/12/26 字体: [大][中][小]

    12月21日上午,陆川法院乌石庭苏斌庭长一行来到陆川县横山镇高冲村委,就一起排除妨害纠纷进行了公开庭审,不少群众自发到村委旁听了庭审,工作人员对到庭的群众分发了普法宣传资料。

    原告温某系被告温某甲、温某乙是同村村民,双方宅基地相毗邻。2020年2月,被告在原告家边的水沟边砍树,并整理了双方相毗邻的土地,原告主张被告挖毁了原告水沟要求被告恢复水沟以便于排水,双方协商不成,经原告反映到综治办等部门,综治办村委等部门召集双方调解,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不成功,原告遂起诉到陆川县人民法院。

    庭审前主审法官表示双方是邻居,联合村委对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过大均未果。庭审中原告、被告对涉诉争议水沟的历史沿革,地貌的变化进行激烈的辩论。庭审结束后,为了当事人能彻底解决纠纷促进双方和谐相处,主审法官与合议庭成员再次与原、被告一起到争议地段对双方进行调解,从相邻关系、双方排水的便利角度出发希望双方妥善解决纠纷,但双方未能妥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未果。本案将择日宣判。

    最后,合议庭成员与高冲村村委干部进行了座谈,对调解纠纷进行了交流,双方表示日后要加强的合作,争取能妥善解决更多的纠纷为创建平安村屯助力。(广西陆川县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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