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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果子园司法所“三个衔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屈光明  日期:2020/12/29 字体: [大][中][小]

    为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金寨县果子园司法所通过“三个衔接”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衔接。在调解过程中,坚持调解先行,通过调解的途径化解纠纷。但对一些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矛盾纠纷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及时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即援,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相结合,避免矛盾纠纷激化。

    二是人民调解与来信来访衔接。司法所与信访部门保持沟通,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信访办及时进行分类,对适用人民调解的矛盾纠纷,司法所组织乡、村调委会及时介入,及时化解,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三是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衔接。在调解过程中,改变单纯的调处模式,确定“调解与普法普结合”的新举措,使每一件矛盾纠纷调处成为普法宣传的途径之一,做到在调解中开展普法,以普法来促使纠纷化解,达到“调处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金寨县司法局果子园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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