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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为人民一次牵动四级法院暖民心显温情的司法救助
——2020年喀什两级法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7件 发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阿力普·图尔荪、麦尔哈巴·莫合  日期:2021/1/6 字体: [大][中][小]

   “感谢人民法院,感谢法官,这笔司法救助金真是及时雨,使我们再次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近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为申请人麦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9万元,受害人家属对四级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帮助感激不已。

    2016年10月的一天,伊某(被告人)与妻子、丈母娘发生争执,在争吵过程中伊某将两人杀害。丧失家人、悲痛万分的麦某(伊某的岳父)按法律规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被告人伊某。经法院判决,伊某被判令赔偿麦某一家丧葬费60914元,而被告人伊某没有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能力。这突如其来的横祸,使麦某一家陷入了困境,使得原本并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判决生效后,该案刑事部分按照复核和核准程序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在办理该案时了解到麦某家中还有年幼的孙女要抚养,年过六旬的麦某又无劳动能力,为及时缓解麦某独自抚养孙女的经济压力,帮助其尽快步入生活正轨,将入户调查、组织双方调解、告知申请司法救助等事宜委托给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喀什中院刑事审判庭、执行局法官同伽师县法院法官多次前往麦某家中走访、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告知和指导麦某一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司法援助程序,并依照有关规定,核准麦某获得司法救助款19万元,司法救助款的如数发放,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近年来,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喀什地委政法委指导下,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在司法救助过程中,喀什地区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工伤赔偿、医疗事故、劳动争议纠纷等民事案件。从传关怀、暖人心的角度出发,坚持辅助性救助、公正救助、及时救助、属地救助的原则,对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赔偿能力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经济情况、损失程度等进行认真调查、审查,采取集中发放和个别发放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司法救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据统计,2020年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7件,救助申请人109人,发放360万元救助金。 今后,喀什两级法院将继续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民的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关注民情,致力民生,不断争取司法救助资金来源渠道,优化司法救助程序,努力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让更多“因案受贫”的家庭得到司法的关怀和救助,感受司法的温暖和温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喀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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