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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浩特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宣讲活动之实施方案篇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武玉龙  日期:2021/1/11 字体: [大][中][小]

    全民普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营造全市深入学习《民法典》氛围,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组建〈民法典〉讲师团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宣讲活动。

    专题活动指导思想明确: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深入理解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编纂历程和鲜明特色,自觉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全面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在全市掀起民法典的学习宣传热潮,确保《民法典》在乌兰浩特市全面有效实施,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面依法治国做出积极贡献。

    讲师团成员申报程序严谨:一是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内部宣讲人员推选活动,根据本单位、本部门职能职责及普法责任清单以及本人擅长认真填报乌兰浩特市《民法典》讲师团成员申报表,进一步要求申报表需要报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二是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及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定行政机关等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民法典》讲师团成员申报活动;三是宣讲活动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讲师团成员所属单位要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专题讲座申请程序简便:一是需要《民法典》专题讲座的单位或部门,将拟定讲座参加人员数和时间,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申请;二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申请讲座的单位或部门的要求,及时与讲师团成员沟通,选取适合要求的讲师,最后确定具体讲座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三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积极派员参加专题讲座活动,并及时向各大媒体宣传报道。

    此项活动正在有序开展之中。(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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