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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三个高效”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何俐辉  日期:2021/2/2 字体: [大][中][小]

    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解决审判质效排名靠后的问题,营山法院找准短板、整合资源,克服疫情防控、人员调整、新类型案件涌现等困难,全力落实“三个高效”,提升审判质效。2021年1月,营山法院案件结案率43%,审判质效高居全市第一。

    充实团队压实责任,案件审判高效。一是充实一线办案力量。不断整合全院全员力量,法官向一线办案倾斜,通过法考的年轻干警调整到审判团队担任法官助理;建立专门的送达团队,引入“新视云“电子送达平台,智能化送达文书,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二是落实领导责任。建立院、庭长办案责任制,每月第一周作为院领导办案周,集中时间精力办案;合理确立繁简分流制度,院、庭长多属繁案团队成员,带头解难题、啃“骨头”,办理70%的繁案、难案。

    聚焦问题强化督导,管理运行高效。一是开展专项督查活动。针对文书上网、庭审公开等“六个实质化”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审管办负责督查评审,总结提炼,形成通报每月报告院领导。二是开展长期未审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每周例行联系长期未结案件承办人,汇总原因,督促加快审结力度。三是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活动。要求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5%以上,立案半年以上未结案件要求100%执行完毕,定期开展专项执行活动,类案统一执行。

    优化机制创新模式,衔接分流高效。一是科学建立办案机制。出台《营山法院庭审评查实施办法》、《审判管理月汇报机制》等一系列机制,审管办每月通报每位承办法官收结案件数,控制办案节点,做到均衡结案。二是创新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引入人民调解平台,融合人民调解员力量,线上化解纠纷,目前,共有30余起纠纷在诉前得到调解,调结率为80%。三是合理利用诉前调解程序。立案庭配置案件分流人员2名,案件先行引入诉前调解程序,由法官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及时转入诉讼系统。(营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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