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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亮:拒绝逃票行为,守住诚信底线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亮  日期:2021/2/10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在江苏宿迁站,一男子“买短乘长”尾随他人出站,最后不仅被罚款,还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180天内禁止购票乘车,后果十分严重。(2月1日央视新闻)

    乘车买票本来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这也是社会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的最基本要求。然而,在蝇头小利面前,却有少数逃票者罔顾规则,摒弃诚信,买短乘长,冲撞闸机,企图蒙混过关。我们的社会缺少不是规则,而是缺少遵守规则的精神,这些人心存侥幸,抱着能逃一次是一次的想法,这种“老赖”的心理反映出逃票者诚实信用意识的缺失。

    从法律上讲,乘车买票也仅仅是公民社会和市场经济中最为简单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既然是民事法律行为就应当遵守最起码的法律原则诚实信用,要求乘客自觉履行购票义务并以善意的心理状态遵守契约规则信守承诺。遗憾的是,逃票者将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与道义抛在脑后,只顾自身利益,毫无现代公民应有的诚实信用观念,任意践踏法律和规则。

    试想,如果整个社会都缺乏诚实信用意识,我们可能会获得一时的“利益”或者“好处”,但这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长此以往,法治遭到破坏,道德遭遇滑坡,社会将毫无诚信可言,我们最终必将会沦为诚信缺失的直接受害者或者牺牲品。

    殊不知,当你在践踏法律后,法律迟早也会让你付出相应的代价。在江苏宿迁站“买短乘长”尾随他人出站的男子,最后不仅被罚款,还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180天内禁止购票乘车,后果十分严重。所以,在法治的社会里,请你不要为了小小的利益与法律、规则以及道德开玩笑,因为笑到最后的一定是法律和道德。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要把“逃票”当成小事, 一个有秩序的社会,一个公平、诚信、文明的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从小事做起,自我约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共同来维护。我们应当大力渲染“诚实守信、持票乘车”的氛围,让有逃票意向的人们更早意识到:诚信比金钱重要,诚信处事更胜“省钱”一筹,让想法止于萌芽,以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正确引导逃票者的行为,从而促进人们养成诚信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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