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前沿社会管理详细内容
元宵节将至,冰城警方继续严查严惩非法燃放、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朱善永 黄庆 刘志超  日期:2021/2/24 字体: [大][中][小]

    临近元宵佳节,为进一步深入推动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2月22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对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再推进再部署,要求相关部门增加警力部署,强化禁燃禁放区域巡逻力度,及时发现、严厉查处非法燃放、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为市民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元宵佳节。

    据了解,今年春节期间,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参与支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但有个别心存侥幸者以身试法,违反“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依法处罚。

    2月14日,呼兰公安分局新民派出所接到线索,在其辖区内某小区一家超市内有人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售出的烟花爆竹正在小区内进行燃放。民警随后赶往现场依法收缴非法买卖的各类烟花爆竹共10箱。民警将超市经营者于某带回派出所依法调查。经审,该人对非法存储、购买、售卖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月16日,道里公安分局新华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巡逻工作,当巡逻至新政家园小区门口附近时,现场依法查处了一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该行为人钟某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悉,从2月11日至今,哈市警方教育训诫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人员420余人(次),查处非法燃放、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26起,行政处罚16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805件。

    哈市警方提醒市民:要自觉遵守《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燃放、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关案件线索。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