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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单位招聘要减少“性别歧视”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伟  日期:2021/2/26 字体: [大][中][小]

    2020年11月,江西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的岗位表,引发网友热议。这份岗位表显示,抚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14个招聘单位的综合岗、管理岗及综合文稿岗等20个岗位,都标注了要求“男性”。(2月19日 中国青年网)

近年来,公共部门招录中针对女性的就业性别歧视仍时有发生,女性的充分就业离不开公平的就业环境。事件中 “仅招男性”的做法戳中了公众敏感神经。但是,对此问题不可一概而论,而是要理性对待。倘若设置“仅招男性”的门槛条件是出于实际需要,也是无可厚非的。

    早在1995年的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通过的宣言强调:“没有女性的充分参与,社会和经济就无法获得可持续发展”,“男女平等及公平必须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有关经济学家曾说过:“歧视是一种妨碍效率与社会公平的主观偏见。而就业性别歧视剥夺了相当一部分女性的工作机会和就业权利。”这种公然的歧视将会增加社会交易成本,降低社会总福利水平,同时也是对女性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公开招录、遴选中,制定公平合理的竞争规则,有赖于党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社会性别意识的提高,而有针对性的社会性别培训则是提高社会性别意识的有效手段,只有当社会性别意识内化为党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意识时,才能制定出具有性别敏感的政策。

    所以说,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应与社会性别专家合作,定期开展针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社会性别培训,将宣传女性公平就业权利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长期坚持下来。(河北省沧县黄递铺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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