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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关系要珍惜 排除妨害促和气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赵彦伟  日期:2021/3/1 字体: [大][中][小]

    日前,临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刘某与陈某系前后院邻居。刘某家房前的承包地位于陈某家房屋的北侧,中间仅隔一条小道。刘某的该承包地的园杖子中除了陈某家房后的的两棵榆树,其余的三四棵已经被其于2019年砍断。现该两棵榆树比较茂盛并已覆盖于陈某家的房屋及两个烟囱之上,陈某家房屋受两棵榆树遮挡,已影响室内采光。另该两棵榆树北侧(刘某家这一侧)的枝丫明显稀疏和短于陈某家房屋的一侧。双方因此纠纷经过多方协调未能解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公民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陈某与刘某系同村村民,双方本应相互理解、相互包容、谦恭礼让、和谐相处,互谅互让地处理邻里矛盾。本案中,陈某家的房屋被刘某家承包地上的榆树遮挡光阴并已爬至原告家房顶及排烟烟囱,现已对原告房屋造成安全隐患,影响安全和生活,刘某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故对陈某请求判决刘某砍掉陈某家房后刘某家承包地内的两棵榆树,消除危险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遂判如所请。

    远水难救近火,远亲不如近邻。友好的邻里关系在现代社会复杂关系中,尤为重要。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当发生妨害邻里关系的情况时,应尽量主动排除妨害,促进邻里关系友好相处,尽量避免被动司法处理,伤和气和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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