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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执结交通事故案 元宵佳节化解纷争
河北黄骅法院善意文明执行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佳欣  日期:2021/3/1 字体: [大][中][小]

2.26中捷元宵节执行

 “这个元宵节过的有意义。”

  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临近中午,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中捷法庭执行干警马振刚送走了主动履行案款的被执行人张某后,由衷感叹道,并立即嘱咐书记员:“赶紧联系申请执行人,到法庭领取案件款,咱们争取今天结案!”

  缘起一起交通事故

  2019年12月25日晚上21点30分,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驶入机动车道时,与正在该车道对向骑行电动车的孙某相撞,导致孙某当场摔倒在地,面部、耳部多处创伤进行缝合手术,左侧上额窦外侧壁骨折,住院治疗9天,花费医药费用30000余元。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事故双方各执一词,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上载明,“经调查双方当事人陈述不一致,又无其他证据证实事故事实,致该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无法查清”。随后,双方当事人虽私下多次协商,但始终在赔偿数额上无法达成一致。

  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2020年8月,在事故中受伤的孙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黄骅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损失共计70000余元。黄骅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进行公开审理,但由于案件涉及交通事故,但却没有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承办法官结合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证明等因素,确定原被告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因此判定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孙某损失38000元,原告主张的其他损失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张某并未提出上诉,但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甚至将原告的电话都拉入了“黑名单”,不沟通,也不履行。

  初次做工作未谈拢

  苦等近半年无果后,孙某选择向黄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2月1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由中捷法庭马振刚承办,收案当天便进行了网络查控,并向被执行人张某寄出相关法律文书。但经过调查,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数个银行账户仅有存款不到300元,也没有机动车和房产。“这些钱连案件款的零头都不够啊”,马振刚思索后,拨通了双方当事人的电话。

  申请人孙某是河南人,在黄骅某工厂打工,因工厂经营不景气提前放假,早已在2020年11月回到老家,执行立案事宜是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接到马振刚的电话后,孙某称由于数月没有经济来源导致生活压力很大,一再要求尽快拿到赔偿款,而且由于之前与被执行人协商未果产生怨气,情绪激动的表示“钱一分都不会少要”。

  随后,马振刚又给被执行人打去电话,由于是陌生号,张某的电话顺利接通了,但却在得知缘由后开始诉苦:“我也是一肚子冤枉啊,那天我骑车逆行不假,但孙某一边骑车一边看手机,压根不看路,我停下车摁喇叭他都没有听见,自己撞过来的,他也有责任,而且我不是不给钱,是他要的太多,我实在拿不出……”

  马振刚听完张某的“诉苦”后说道:“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赔偿数额是你应该履行的义务,我会和申请人说明你的实际情况,但是法定义务不容逃避,你还是要赶紧筹钱,让申请人看到解决问题的诚意,也好争取申请人的理解。”张某连连称是,并表示地第二天回电话。然而两天过去了,马振刚却并没有等到被执行人张某的回话,拨给张某的电话也无人接听,相反,申请人孙某却是一天两个电话的催促着。临近春节,申请人着急的心情执行干警深深理解,也在想尽办法推进执行进度。

  两度家中探访无果

  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四了,马振刚和同事驱车来到张某住所地,几经打听找到了张某的家。一下车,马振刚就被张某家情景惊到了,四间低矮的土坯房、院里一辆三轮车,唯一两辆孩子的童车还有些生机。门口的狗见到陌生人叫了起来,一位中年妇女从屋里走出来,她的眼睛似乎看东西很费力,在马振刚和同事亮明身份后,进屋看到的陈设更是简单杂乱,所有的一切都说明了这个家庭不富裕。经了解,此人是张某的妻子,其表示张某已经半年多没有回家,两人平时也不怎么联系。马振刚在告知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义务后,离开了张某家。2月10日,农历腊月二十九,春节前工作日的最后一天,马振刚和同事再次突袭来到张某家,张某依然外出未归,再次无功而返。

  强制措施显现威力

  为惩戒张某逃避执行的行为,黄骅法院依法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与此同时,马振刚将两次到张某家的情况以照片的形式微信发给了申请人孙某,并与其电话沟通,希望孙某考虑张某家的实际情况,适当让步以尽快拿到赔偿款,但孙某态度依旧很坚决。
 
  原以为事情会僵持很长时间,没成想却在2月16日大年初五出现转机,在家过节的马振刚接到了张某的电话,其表示已经收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通知,但因打算春节后外出务工受影响,询问能不能尽快取消了。见事情有了回旋的余地,马振刚趁机做起了张某的思想工作,并告知两次到家中查找其下落的事实,督促张某筹钱给付孙某赔偿款。

  经过马振刚的劝说,张某当即表示愿意赔偿,但希望申请人体谅自己的难处,做些让步。见张某态度有松动,马振刚赶紧与孙某电话联系,劝说他从快速拿到赔偿的角度认真考虑,与张某协商解决问题。经过反复多次的沟通,孙某同意放弃5000元赔偿款,双方终于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

  经过一周筹措,2月26日上午,张某将33000元现金交到中捷法庭,执行干警依法按照程序解除了对张某的强制惩戒措施,当天中午,申请执行人孙某的委托代理人就来到法庭领回了赔偿款。

  执行,是穷尽一切措施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并不妨碍在执行过程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量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和履行能力,让确实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作者单位: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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