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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马晓婷  日期:2021/3/4 字体: [大][中][小]

    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即为现今社会的规矩。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国情制定的正确的有先见性的大策方针。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要做好这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是国家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我们才能做好这场变革,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将党中央部署决策的精神落实到实处,不断增强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维护能力和效果,坚定不移的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第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在建设法治国家、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同时,要坚持把人民放在新中国最高位置,坚持做好群众工作,维护与发展人民利益,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让法治成果为人民共享。

    第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在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我们党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努力完善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全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德建设。(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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