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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戮力调解让判决书变调解书”
河北孟村法院调解化解欠款纠纷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黎明  日期:2021/3/4 字体: [大][中][小]

  “本以为等待我的将是一场时间漫长的官司,没想到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我就拿回了欠款,法院的调解工作真是太棒了”原告张某激动地说道。

  2021年2月25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张丽娟经过近3天的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一起欠款纠纷案,受到赞誉。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自2019年2月至2020年5月,被告李某陆续向原告张某借款10万元。约定借款到2020年9月还清。借款期限到期后,原告张某碍于情面,几次向被告李某催讨,但被告李某偿还1万元后,屡次以手中无钱为由,拒不还款。原告张某无奈之下,于2021年1月26日将被告李某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李某返还借款9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立案庭法官根据原告张某陈述和其递交诉讼材料认为双方矛盾分歧不大,只是对款项支付事项沟通不畅,若对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导入诉讼程序势必增加当事人诉累,反而不利于双方矛盾化解。基于此,立案庭法官建议原告张某进行诉前调解。但事与愿违原告张某不同意调解。

  2021年2月22日案件被流转到法官张毅手中。法官张毅为了化解纠纷,决定将此案列为重点,进行调解。由于被告李某和原告张某均在县城工作,法官张毅的法官助理张丽娟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刚开始时,由于双方争议较大,原告张某一怒之下坚决要求不再调解,要求赶快进入开庭程序,就等法院判决。法官助理张丽娟一边劝导原告张某,一边本着便民原则,通知被告李某和原告张某第二天再进行调解,都回家冷静考虑考虑。

  2021年2月24日被告李某和原告张某前后脚的来到法院。调解过程中,原告张某表示目前急需资金周转,希望被告李某尽快支付款项。被告李某则详细解释了款项未能及时结清的原因是对还款数额存在异议,因为原告张某曾多次以有急事急用的名义让自己微信给转账不少的钱。基于此被告李某和原告张某在法官助理张丽娟的主持下,开始进行账目核对,由于双方关系密切,资金往来频繁复杂,就资金核对这一项,就花费3个多小时。随后法官助理张丽娟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苦口婆心地给双方做工作,希望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心态冷静处理矛盾。刚开始由于双方各持己见,意见分歧较大,调解又一次陷入僵局。法官助理张丽娟没有放弃努力,而是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耐心开导,被告李某和原告张某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法官助理张丽娟抓住有利时机,趁热打铁继续劝导双方要珍惜昔日友情,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从实事求是的角度去化解矛盾。经过法官助理张丽娟多次反复地背靠背地做工作,2个小时后,在法官助理张丽娟的不懈努力下,被告李某和原告张某双方终于被法官助理张丽娟的耐心调解和诚意所感动,就款项支付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2021年2月25日被告李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原告张某还款7万元,原告张某放弃了利息和诉讼费的请求权利。至此这场欠款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接下来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笔者感言

  本可能是判决的案件,本可能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没想到,来到法院不到几天,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判决书变成了调解书,欠款收回。

  始终把当事人对司法的需求作为工作的指向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认真落实繁简分流,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及时予以调解,切实做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同时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调解工作机制,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缓解了审判部门的办案压力,让纠纷得以化解,提高了诉讼效率,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作者单位: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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