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方圆调 解详细内容
姐妹买卖房产起纠纷 法官调解维系亲情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晓龙  日期:2021/3/4 字体: [大][中][小]

  随着房地产市场活跃,“买房”成为很多人生活中的大事,但与此同时因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加。2021年2月23日,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调解一件表姐妹之间因买卖房屋产生的纠纷,最终让双方握手言和。

  2008年10月,洪某一家准备在市区购买一套住房,刚好洪某的表姐汪某准备出售其按揭购入的预售商品房,洪某一家得知消息后,相中了这套房屋。虽然当时表姐汪某曾说房屋还没办理房产证,没办法过户,但洪某考虑到两家人关系亲近,出于信任还是与表姐汪某、表姐夫俞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30万元。2009年3月,领了新房的钥匙,洪某一家欢欢喜喜装修入住了。

  然而世事难料,其实早在2016年时,表姐夫俞某的生意就出现了危机,运转资金紧张,俞某无力偿还借款,几家债权人先后将其诉至法院。直到此时洪某才得知,原来她年年催促表姐一家协助办理的房屋产权证书早已办理在汪某夫妻名下,并且该套房屋还作为抵押物在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银行胜诉后,已申请执行该套房屋,评估价值为94.85万元。眼看要房财两空,洪某一家心急如焚,无奈之下起诉到黄骅法院,就该套房屋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但最终其主张未获法院支持,只能再次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表姐汪某、表姐夫俞某退还其购房款30万元,并赔偿损失64.85万元。

  案子受理后,由刘秀杰法官承办,刘秀杰了解到事情的前后经过,考虑到两家人的表亲关系,觉得调解是解决问题、维系双方感情最好的办法,而且时近春节,洪某家庭就此事承受着很大压力,其丈夫因压力巨大需要每日服药,儿子也因此事抑郁,若是能够通过相对便捷、快速的调解程序化解两家的矛盾,既能维护洪某一家的合法权益、减轻其家庭压力,也能借机解开双方心结、修复两家感情。决定之后,刘秀杰立即与当事人双方进行联系,推动调解工作开展。

  没想到事与愿违,刘秀杰多次联系,汪某夫妻始终不愿露面。面对这种情况,刘秀杰没有放弃,不管每日多忙都会挤出时间,坚持与汪某夫妻电话沟通,一方面晓之以理,详细释明法律规定,从专业角度讲道理,告知他们选择逃避诉讼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无论案件以何种方式结案,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样要承担,另一方面又动之以情,从双方的血脉亲情着手,让他们设身处地考虑洪某一家的心情,劝说汪某夫妻到庭参加调解,化解纷争。

  经过刘秀杰坚持不懈地沟通劝解,2021年2月23日,汪某夫妻终于来到法庭,经过双方面对面的交流,汪某夫妻心怀愧疚地签下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汪某、俞某返还洪某购房款30万元,分两次赔偿洪某一家损失共计50万元,并约定如逾期未履行,洪某可按90万元就未给付部分及利息申请执行。案结事了,表姐妹之间的购房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依法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购买房屋等不动产时,切记一定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只有这样,房屋的所有权才能真正属于购买方,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者单位: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人民法院)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