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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死亡引纠纷,司法高效调解 助力复工复产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东岭  日期:2021/3/5 字体: [大][中][小]

   “我们的亲人是在你们工厂没了。你们工厂不给个说法,今后别想有安生日子过!”

   “调解员同志,你评评理。这几个人在我厂里吵闹一天了,一直嚷嚷着要50万赔偿!导致我工厂都没法正常开工!”

    3月的一天,东岭司法所调解室内吵架声不绝于耳,调解员和东岭司法所工作人员见状,将其中一方当事人劝离。经了解,张某海自2015年就一直在东岭镇某针织厂当保安,2021年3月3日上午,张某海照往常到厂里上班,突然倒地昏迷,厂方负责人立刻将张某海送往县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系高血压引发脑出血,当日中午12时许,医院宣布张某海死亡。当前,正值节后复工复产,该针织厂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着,却因这突发事件停滞了。死者亲属聚集数人,声称若不赔偿50万元,绝不安葬死者遗体,一场停尸闹事的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

    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为了妥善处理此事,调解员提出,召集双方当事人代表进行调解,双方接受这一提议。调解中,调解员向双方阐明本次事故的法律关系,并提出调解方案:一、根据医院认定,张某海系高血压引发脑出血死亡,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就民事责任达成协议;二、张某海是在工作中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符合工伤赔偿的范畴,但在赔偿金额上是有法律规定的,不是一方主观决定的。

    最终经过多轮协商,双方当事人代表达成一致协议。该针织厂同意一次性向张某海亲属补偿人民币33万元,张某海亲属以后不再因此事向该针织厂提出任何赔(补)偿要求。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该针织厂负责人当场向张某海亲属代表支付了33万元补偿金。

    至此,一场死亡赔偿纠纷在东岭镇调解委员会合法、合理、合情的高效调解下,仅用一天时间得到妥善解决,该针织厂有序恢复了生产,东岭镇也回到往日的宁静。(惠安县司法局东岭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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