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前沿社会管理详细内容
范振新:莫让老旧小区改造停留在“面子”上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范振新  日期:2021/3/8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这不但是一项能够提升县城公共服务水平的工作,更是一项能沟增进人民福祉、改善人民生活的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解民忧、舒民困、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老小区安装了电梯,老人上下楼方便了。”“楼体做了加固,住着安心多了。”久久不绝的称赞声代表了群众的满意度,落到实处的惠民政策提升了人民的幸福感。然而,我们并不能忽略一些“抱怨”的声音,比如为了追求小区绿化率而占用停车位,造成居民停车难;又比如只追求外部环境美观粉刷外墙,内部管道老化、排线杂乱等生活设施的问题却得不到解决。由此可见,部分老旧小区改造的过程中存在着“面子工程”,不切实际、急于求成、粗制滥造的一些问题让使居民的“舒心”的事变成了“糟心”的事。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现象?一是存在错误的政绩观。老旧小区是一件必须要完成的“事”,承载着惠民利民的“情”,某些部门政绩观偏颇,单纯追求字面上的成绩,为了在汇报里留下好看的数字,却忽略了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伤害了群众的感情。二是部门联合协调机制不完善。推动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不可能凭借一人、一部门之力,相关部门之间、部门与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缺少沟通与配合,缺少实地调研,容易造成信息传达的错误或断链,造成改造方案的制定脱离实际情况,仅仅改了个“面子”,从而与初衷相违背。三是监管力度薄弱。相关部门进度跟进不及时,资金流向不清晰,缺少相应的监管机制以致漏洞修补不及时,造成了一些“可乘之机”,从而导致项目粗制滥造,有“面子”没“里子”。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提出了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再结合最新的政府工作报告,不难看出也不难理解老旧小区改造要惠民利民便民的出发点。如何做到落实好事,体察民情,解决“面子工程”的问题,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部门联合联动,从实际出发多走访多调研,加大监管力度,真正把力气使在刀刃上,让老旧小区改造“内外兼修”;另一方面也需要人民群众的理解配合与监督,施工会给生活带来不便,小区改造的完成也不再一朝一夕之间,对政府部门多些信任,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向有关部门提出诉求与建议、反映不良现象,让自己的家“面子”好、“里子”实。(沧县应急管理局)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