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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振新:“妇女”不能“爱在心口难开”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范振新  日期:2021/3/8 字体: [大][中][小]

    随着3.8国际妇女节的到来,“女神节”“女王节”通过网络、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渠道等字眼跃然于大众眼前,加之电商平台以及线下商店的折扣促销宣传,俨然被营销成为另一“消费节”,越来越多的人愿意过“女神节”“女王节”,充斥在消费的快感之中,而逐渐淡忘了妇女节的深刻含义。

    1921年9月,第二届国际共产主义妇女代表会在莫斯科举行,会议通过决议将3月8日定为国际妇女节,以此表达对女性的尊重、欣赏,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和成就。作为普通人,妇女节更多的时候是向女性朋友、亲人等表达爱意和敬意的机会。

    从前,我们曾热忱呼喊“妇女能顶半边天”,为何现在有人却对“妇女”二字避之不及,却又换个“女神”的华丽包装现身,迎来一片推崇?究其原因,还是许多人无法正视妇女二字。一提起妇女想到的是教养子女、日夜为家操劳的母亲,是做零活补贴家用的阿姨,是在田间劳作、皮肤被日头晒红的婶婶等等为代表的形象。然而,这些形象原本也是慈爱的、是淳朴的、是勤劳的同时更是坚毅勇敢的,却不良的社会风气引导成为“老丑胖”“土气”“不精致”。甚至还有部分女性也默认这种思想,自诩“精致丽人”,不愿和“妇女”沾边,殊不知这是对自身天然身份的误解与贬低。

    “妇女”不能“爱在心口难开”, “妇女节”更不能沦为“消费节”。“妇女”二字不含任何贬义,只是对一个群体的称呼,它不代表着任何外貌、年龄或者婚姻状态,只是代表着性别。我们需要再次审视妇女节的意义,在这个争取女性自由、尊重与平等权利的节日里,根本不需要加之“女神”“女王”等看似冠冕堂皇的称谓。女性需要自信自尊,需要真诚祝福自己也需要被真诚祝福“妇女节快乐”!(沧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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