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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考查组到大新县实地考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杨晓静  日期:2022/6/18 字体: [大][中][小]

    6月14日,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陆春梅带领考查工作组到大新县对拟推荐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宝圩乡板价村开展实地考查工作,崇左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彩媚,大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华干,宝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徐带萍全程陪同。

    本次考查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的形式进行,考查组先后参观了板价村法治主题文化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大讲堂等现场,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对板价村的硬件设施进行查看,并详细了解了该村的民主建设、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经济社会发展等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召开了座谈会,认真听取了板价村对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汇报。座谈会结束后,考查组向板价村委赠送了民法典宣传册。

    近年来,大新县司法局充分挖掘我县民族传统文化法治元素,指导板价村组建大新山歌普法宣传队,捐赠一批普法宣传设备,建设“乡村法治大讲堂”,促进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边关文化有机结合。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县司法局指导下,板价村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村工作,把法治建设融入到上甲短衣壮文化传承和发展中,有效促进乡村振兴和社会稳定,法治乡村建设成效明显,先后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以及崇左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考查组对板价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陆春梅强调,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法治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进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大新县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统筹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法治需求,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引领表率作用,以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法治完美融合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营造浓厚的法治社会氛围。(作者单位:崇左市大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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