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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调解优势 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企业顾问网 作者:贾芹  日期:2022/9/22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小赵庄人民法庭庭长祁伟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额10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2019年,为了扩大生产经营,河北某生物食品公司以土地、房产作为抵押,向沧县农村信用联社申请贷款,沧县农村信用联社经审查后授信审批了1200万元。但因疫情影响,河北某生物食品公司经营陷入困难,未能按时偿还利息,因此沧县农村信用联社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新华区人民法院小赵庄法庭庭长祁伟接手该案后,认为该案虽然标的较大,但双方权利义务清楚明了,且双方今后仍有可能继续合作,若直接判决可能导致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不利于修复双方关系,也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因此从维护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的角度,应当大力促成双方调解。随后,祁伟法官在认真审阅案件材料,仔细研判案情的基础上,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耐心细致的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充分了解双方的真实诉求,不厌其烦向双方释法明理后,原告对被告的难处表示理解,同意给予被告还款宽限期,被告也表示会克服一切困难保证按时偿还借款,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延期还款的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小赵庄人民法庭将持续加大涉企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积极妥善处理因企业经营困难导致的欠款案件,引导双方当事人共渡时艰,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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