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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州:双减政策下处理好教育内部的关系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洪州  日期:2022/12/13 字体: [大][中][小]

    要处理好教育公平与个性化成长的关系。满足个性成长的教育公平是高质量的教育公平。“双减”之下,满足学生个体差异的任务更多落到学校教师的身上。关注个体与完成整体教学任务之间存在时间和精力上的矛盾。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中,我们不能以低质量的公平抹杀学生的个性成长。这就需要教师不断研究学生、研究课堂,转变育人方式,探索推进分类、分层教学改革,在整体提升教育质量的同时,探索形成个性化辅导方案,实现教育公平与个性化成长的兼顾。

    要处理好学习负担与质量提升的关系。学习从来不是一件没有任何负担的事情,减负不是简单地降低课业难度,减少作业量,不能搞“一刀切”减负。因此,如何科学、合理界定“过重学业负担”,使学生负担保持在合理的、适度的范围之内,是落实“双减”的关键之举。

    要处理好政策压力与改革动力的关系。教师是“双减”政策的直接执行者,这场变革要求其必须改变业已熟悉的教学观念和课堂行为。教师要不断提高基于育人的课堂教学能力、基于证据的教科研能力、基于素养的作业设计能力、基于合作的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等。如何最大限度减少非教学类事务对教师的干扰,创造性开展教师学习和研究活动,有效激励教师投入改革,处理好政策压力与改革动力的关系,关系着“双减”政策落实的成色。

    要处理好家校合作与家校边界的关系。“双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深度参与。对于家庭而言,需要家长实现教育理性回归,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不做孩子成长的旁观者。家庭教育促进法已正式实施,它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在此背景下,我们应在法律框架下厘清家校边界,开展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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