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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为民纾困 当日立案当日结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3/1/11 字体: [大][中][小]

    1月9日,受援人张某某及其家人给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了一面写有“无私援助为弱者 情暖人心促和谐”的锦旗,感谢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成功处理了离婚纠纷一案,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这事还要从5天前说起,1月4日上午,张某某的姐姐带着张某某来到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张某某的姐姐称,张某某有智力残疾,张某某丈夫婚后对张某某缺乏关爱,家庭氛围十分冷淡,张某某感受不到家庭温暖,婚姻关系无法继续,张某某想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因为张某某是智力残疾,她的姐姐咨询了很多地方都说智力残疾离婚程序特别繁琐,姐妹俩不知从何处入手,这一拖就拖了半年多。走投无路之际,姐妹俩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听取了姐妹俩的介绍后,认为张某某是残疾人,且案件涉及到妇女权益保护,符合援助条件,立即为其开辟了绿色通道,将此案指派给当日值班的法至上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办理。

    孙律师仔细询问了张某某的婚姻状况,分析认为该案最好的方式是调解离婚。承办律师联系了张某某的丈夫,并于当日下午在法律援助中心的主持下对该案进行了调解。经过中心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的耐心劝导,张某某丈夫同意尽快与张某某离婚。由于张某某智力残疾,当事人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为了让当事人能尽快脱离这段婚姻关系,过一个安乐祥和年,承办律师第二天就在网上为当事人立了案,随后又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说明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和基本案情。法院方面同意特事特办,当天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调解原被告离婚。张某某和其姐拿到调解书的一刻留下了激动的眼泪,她们折腾了大半年的事儿,没想到法律援助中心一天就解决了。

    近年来,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开辟“妇女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凡前来申请援助的妇女儿童案件,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办理。在受理方面,尽量简化程序,缩短受案时间;对于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或请求扶养费的案件,先提供法律援助后补办手续。同时,积极探索推出“妇女儿童一般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先调解后诉讼”的办案机制,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一律先依法进行调解,减轻受援人经济负担。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结案时间大大缩短,不仅使受援人及时得到了相关赔偿和救助,也维护了诉讼双方的和谐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去年,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涉及妇女维权的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受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303件,为受援的妇女挽回经济损6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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