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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田钊:干部监督工作应做到全面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田钊  日期:2023/1/28 字体: [大][中][小]

    干部监督工作是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确保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选准用好干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客观要求。在新时期,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抓好干部监督工作,防止和克服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入。”要做好督导工作,就应讲求方法和纪律,摒弃“老好人”思想,敢当“黑包公”,愿做“纠错者”,对于那些与中央要求不符的,该“补课”就要“补课”,该“回炉”就得“回炉”,真正做到“监之有法、督之有道”。

    把“监”工作延展至“查”生活、“重”社交,推动干部清正。古人讲:“小节守不住,大节必失守”,监督工作要将生活圈、社交圈纳入其中,防止日常细节上的腐败成为“漏网之鱼”。俗话说:“天下大事,必成于细”,要将干部监督与干部日常管理结合,构筑“立体网络”,才能得到“政绩突出、群众公认、领导接受”的好干部。

    让事后“查”拓宽到事前“堵”、事中“卡”, 保证政府廉洁。东汉哲学家桓谭曾在 《新论·离事》中说过:“举网以纲,千目皆张”,在干部督导过程中要做到“举一纲而万目张”,就应让关口前移,“唯德授权”,防止“带病提拔”;加大任中监督,防止“带病操作”;严格“先离任,后审计”,以防“带病离岗”。

    将“惩”不良结合上“常”教育、“勤”纠正,保障政治清明。古语有云:“至长反短,至短反长”,惩前瑟后固然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但是凡事都要讲究“度”,在惩治不良作风的“差”的同时,要以教育来唤起德行的“优”,以纠正去灭掉腐败的“苗”,让监督常驻人们心中。

    “主大计者,必执简以御繁”,做好监督工作就要坚持“重法有道”、有的放矢,切实提高党员干部“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干劲儿,加强“莫道乌纱四两重,戴在头上重千金”的责任感,提高“无监自督”的自觉性,让优良作风得到弘扬。(沧县张官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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