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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亚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需综合施策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韩亚娟  日期:2023/1/29 字体: [大][中][小]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以来,一批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全市各地,越来越多的乡村面貌经过整治后焕然一新。然而,在欣喜于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工程,不会一蹴而就,需要各方形成合力,才能彻底将家园建设成为美好家园。

    筑堡垒,强化党建引领。基层党组织作为我们党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只有让基层党组织强起来,党员队伍强起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才算能实起来。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冲锋”在前,用实际行动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习惯,借助乡村大喇叭、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深化党员联系群众环境整治机制,积极组织、凝聚群众,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多元主体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重实际,注重因村制宜。不同地区的乡村自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条件也不同。只有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村的村情民情,科学合理设定目标任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开展才会精准有序。要坚持规划先行,结合各村的地方特点和文化特色,分类分阶段突出厕所、垃圾、污水和村容村貌的整治提升,做到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在实践中探索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管护体制机制,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

    广动员,突出农民主体。农民是农村环境整治的主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农民群众不仅是受益者,更是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监督者。只有当全体农民意识到自己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的责任并积极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时,美丽乡村建设才有了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引导村民从改善房前屋后的卫生环境入手,逐渐主动参与到乡村公共区域的环境整治中来,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推动村民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过程中树立起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重团结,推进决策共谋。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了解群众需求,激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群众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使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转变为引导者、辅导者和激励者。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发动社区居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共同为人居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重成效,做到成果共享。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农民利益无小事,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要从农民的身边事做起,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一现阶段农民最迫切需求、最易有明显成效的事情入手,补短板、强弱项、提水平,促进农村环境面貌变美变靓变干净、农村基础设施更完备、农村公共服务更便利、农民生活更有奔头。(投稿人单位:灵寿县北洼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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