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瞅啥?”“瞅你咋地?”多少年轻人因为一些小事,冲动之下拳脚相向。近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宫某犯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简要案情
(一)被告人宫某与孙某在靖宇县一歌厅附近,因为找人问题发生了争执,后二人用手厮打起来,被告人宫某从地上捡起砖头将孙某鼻子砸伤。经鉴定,孙某人体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
(二)被告人宫某在朋友张某家喝酒时,说话之间单纯因看朱某、武某二人不顺眼,便跟武某发生争吵。事后,宫某组织贾某、陈某、赵某、胡某四人殴打朱、武二人并造成人员受伤。
该院认为,被告人宫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取保候审期间组织他人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综合考量其坦白、认罪认罚等因素,依法判处以上刑罚,并责令一次性赔偿附带民事损失人民币5461.12元。
该院提示广大群众应引以为鉴,要尊法懂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切勿因一时“气盛”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