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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明:持敬畏之心,守法律底线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徐小明  日期:2023/2/5 字体: [大][中][小]

    党中央在新的形势下,提出深入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对于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从根本上解决好在严以用权、为民用好权、为民掌好权、为民谋好权方面出现的问题,让每一位党员秉持持敬畏之心,坚守法律底线。

    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要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将学法融入日常,将守法、用法融入工作和生活每一个角落。避免因依法办事观念不强导致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发生。因此,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带头厉行法治,坚持依法办事。所谓“无规则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规则,领导干部要争做学法、守法、用法的“带头人”,带头依法办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坚决抵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思想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从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坚守法律底线,尤其要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科学立法是前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国已经有了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用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和权力,用以维护国家的领土和主权不受侵犯。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将法律束之高阁,弃置不顾,那法律便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若是在实施过程中避重就轻,做表面功夫,那么无论法律条文多么完善缜密,都于事无补。只有尊重法律的严明公正性,相信法律的客观公平性,维护法律的有效实施,才能实现依法治国,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只有敬畏法律,才能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才能真正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张会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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