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北京从事金融行业的左女士有点烦心。母亲在老家生病住院,她向单位申请“父母护理假”,却被告知与政策要求不符,只能批事假。“人事部门说, 护理假是针对独生子女的,而我老家有个哥哥。”她说,不论是否独生,孝敬和照料父母是每个子女的本分和义务,理应得到政策支持。(12月16日《工人日报》)
眼下,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有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数据还显示,目前中国人均预期寿命是77岁,但是健康预期寿命仅为68.7岁。也就是说,中国居民平均有近8年多的晚年生活需要带病生存。
在此背景下,各地纷纷出台“父母护理假”,目的就是让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间有一个照护的假期。虽然天数不多,少的有5天,多的有15天,甚至20天,但这无疑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福利。
可令人遗憾的是,不少地方出台的“父母护理假”,在一些用人单位里竟然成了独生子女的“独享福利”,那些家有兄弟姐妹的非独生子女职工却不得不望“假”兴叹,这无疑是一种不公平。难道非独生子女的职工就不需要照料患病的父母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笔者以为,防范“父母陪护假”沦为独生子女的“独享福利”,还需有更多的保障机制。
一方面,各地政府部门在出台“父母护理假”时,还应建立一个与社会整体相衔接、相互兼容的配套体系,包括护理假的享受对象、福利待遇、薪资影响等方面,都要确保“同享受、同待遇”,从而让“父母护理假”成为广大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
另一方面,对那些故意设置障碍,不按规定给足父母护理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杜绝,从而确保广大职工的父母护理假既能足额到位,又能安心陪护,不用担心自己是非独生子女而被拒绝享受“父母陪护假”,或者因请了父母护理假而被克扣工资和奖金,甚至被炒鱿鱼的现象发生,从而使“父母护理假”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的一个“全员福利”,而不是成为独生子女职工的一个“独享福利”。
当然,如果非独生子女的职工一旦遭遇不能享受“父母陪护假”时,既要坚决说“不”,又要向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积极维权,寻求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切忌装哑巴,任凭用人单位拒绝给予“父母陪护假”。(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