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9日,敦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办案中心依法将无证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王某旭送至敦煌市拘留所执行拘留,展现了公安交管部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
近日,敦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办案中心民辅警在做好日常案件受理工作的同时,集中力量加快办理一批危险驾驶案件。其中,违法行为人王某旭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交管部门查获。
经调查取证,王某旭的行为已构成无证驾驶和危险驾驶。办案中心民辅警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定,完善案件材料,快速完成办案流程。目前,王某旭已被送至敦煌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此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敦煌公安交管部门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势。交管部门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危险驾驶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