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持续年许的跨乡镇坟山纠纷在覃塘区樟木镇成功调解。这起纠纷因涉及地域界限和传统习俗,调解难度大,但在樟木司法所、镇平安法治办、值班律师和村委的联合努力下,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纠纷始于多年前,覃塘区三里镇村民陆某在樟木镇元金村购买了一块地用于安葬。2024年8月,陆某在修坟山时不慎铲坏了元金村村民黄某的坟山,引发了双方矛盾。黄某情绪激动,以陆某“不是本村人”为由拒绝沟通,坚持要求陆某移走坟山,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涉及地域界限与传统习俗、调解难度较大的案件,樟木司法所、镇平安法治办、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始终未曾放弃。今年以来,他们多次组织协调,但因双方诉求差距悬殊,进展缓慢。转机出现在纠纷后期,通过发动黄某堂兄弟介入,进行亲情劝导,黄某态度出现松动,同意以经济补偿替代迁坟要求。然而,在赔偿金额上又出现新的分歧:黄某要求赔偿36000元,陆某则认为金额过高,难以接受。
为彻底化解矛盾,今年11月,樟木司法所、镇平安法治办、值班律师和村委组成联合调解组,再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组坚持法理与乡情相结合,一方面由值班律师明确相关法律权责,另一方面从尊重乡风民俗、体谅双方实际处境出发,耐心细致地进行情绪疏导与诉求平衡。经过数小时反复沟通与协商,最终成功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意见:由陆某向黄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23888元。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当场握手言和。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充分展现了基层调解工作的温度与实效。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