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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这份守护一直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施志权  日期:11/26/2025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针对一起涉未成年案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电话沟通、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灵活采用“保护令+回访”模式,切实筑牢未成年人“零家暴”的司法防护网,彰显了司法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定守护。

    案件中,小芳的母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母亲称,小芳与其父亲共同生活期间,频繁遭受辱骂、体罚等家庭暴力,心理极度恐惧,甚至出现失眠、厌学等严重应激反应。为保障女儿人身安全与健康成长,母亲依法申请禁止其父实施家庭暴力,并请求法院责令其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受理申请后,法院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涉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经审查,小芳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法院立即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小芳实施家庭暴力。同时,法院依法支持小芳抚养费诉求,判决其父亲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其成年。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家庭暴力的承受能力极弱,司法必须主动介入、及时干预。”该案承办法官杨法官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是‘法律盾牌’,更是对施暴者的警示令、对受害者的守护令,具有预防、制止与教育多重功能。”

   “我们不仅要发出一张‘令’,更要守护一个孩子的未来。”杨法官在回访中强调。此次跟踪回访中,小芳情绪趋于稳定,已逐步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其父亲亦表示已认识到行为错误,承诺遵守禁令,改正教育方式。

   “每一个孩子都值得被温柔以待。”承办法官杨法官说,“我们多一次回访,孩子就多一分安全;我们早一天干预,悲剧就少一次发生。司法的温度,正在于守护每一个微小却珍贵的生命。”下一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加强与公安、教育、民政等多部门协作,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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