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塔县人社局始终秉持“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工作理念,深入践行“调解仲裁为民”服务宗旨,在便民服务、办案模式和权益维护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仲裁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快速立案,畅通维权“第一关”
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切实减轻当事人维权负担,仲裁院建立快速立案机制,确保案件依法、及时受理。一是推行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登记、登记必审查,符合条件必受理,不予受理必回应”,确保劳动者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2025年至目前,累计为187名劳动者追索各类待遇404.63万元。二是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工作人员及时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立即立案;材料不齐全的,详细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内容,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
全调解,柔性化解劳资纠纷
为从根本上快速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仲裁院将调解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扎实推行“一案四调”机制。一是立案前约见调解,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组织庭前沟通;二是开庭前疏导调解,聚焦争议焦点,分析调解优势,促进双方自愿和解;三是庭审中引导调解,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员适时引导,推动协商解决;四是庭审后鼓励调解,引导当事人在明晰案情的基础上互谅互让,减少诉累。2025年至目前,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
督促履行,打通权益保障“最后一公里”
仲裁院坚持以“权益真正实现”作为案件办结的标准,积极推行案件回访制度,确保调解裁决结果落地见效。一是主动督促履行,在履行期内定期提醒义务方按时履行义务;对裁决案件,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未起诉的,及时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二是开展案后回访,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了解履行情况,并广泛征集当事人意见建议,持续提升仲裁服务能力,助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