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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之源法定代表人刘彦昌、妻子张宪芹、蔡万龙、刘辉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的举报线索
来源/作者:苗发胜    日期:2022/5/21


关于康之源法定代表人刘彦昌、妻子张宪芹、蔡万龙、刘辉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的举报线索

    我是伊犁阿旺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苗发胜,本企业目前已完成总资产投资1. 6亿元,已完成就业260人,是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2014年12月,伊宁市康之源投资公司以投资形式向我公司借款金额
1000万元,投资期限为1年,以伊犁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浦江花园的住宅楼作为抵押,借款利息为0. 035元,实到账910万元,其中90万元作为砍头息,属于高额利息,民间套路贷。借款时伊宁市康之源投资公司就直接收取了借期的全部利息、借款期限到期后,又以280万元(上午借,下午还)同时产生了19. 6万元的利息,以280万元借款为由在伊宁市人民法院起诉庄玉兰。通过本公司律师指认,康之源起诉的280万元借款纯属为虚假起诉,下午康之源就撤诉了。但是在州法院产生的19. 6万元的利息被州法院认可。后因房产行业市场萧条,本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存在逾期还款情形,被举报人刘彦昌便指使蔡万龙、张宪芹、刘辉等人到我公司用威逼利诱等方式不停追求法人连带责任,24小时轮班不让我公司法人苗发胜回家,逼迫苗发胜给蔡万龙本人汇5万元劳务费。被逼无奈,给他汇了25000元,给他打了25000元的欠条。后又经常到我公司来讨债,使苗发胜受到惊吓,突发心脏病,支架三颗心血管,还有两颗因无法支付医疗费无法治疗。

    我公司通过政府协调的贷款及政府扶持企业项目资金债券一部分都被康之源小贷公司追讨走。我们公司分别在2015-2017年期间给康之源小贷公司还款将近930万元,州法院扣押伊犁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住宅楼近4千㎡,至今不给解押,造成浦江房产公司工程无法完成,全体业主上访,给政府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目前由于康之源小贷公司起诉本公司以来,给企业造成的重大的影响:(1)影响企业被迫停产,不能正常运行;(2)伊犁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浦江花园至今无法竣工,伊犁阿旺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正常生产。

    康之源小贷公司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违法小贷机构,其法人刘彦昌的联系方式:13909990105,其妻子联系方式:18009995912,蔡万龙联系方式:15292733300,刘辉联系方式:18099409100.第一笔借款由张斌起草的借款合同(此人联系方式:13565256266、15609993989),所有原始借款手续及合同等都没给借款人提供,借款人按年利息40%给康之源小贷公司提前支付两个月利息以现金方式给康之源小贷公司,下一步由会计刘文英接收(此人联系方式:13369998336),康之源小贷公司采取息加息,利滚利,息转本方式计算,利息高达70%.利息计算方式由会计刘文英(重要人物)计算确定金额,蔡万龙负责讨债,讨债结束后由刘辉和客户签订借款合同,签完借款合同后由办公室主任万群(此人联系方式:13899769736)负责走司法程序,由于借款资金存在,法院根据借款凭证判贷款企业败诉,致使伊犁州20多家企业受到此危害,包括华蓝木业、万邦农业等企业,康之源小贷公司司法程序占伊宁市法院近1/3的案件。康之源小贷公司共有4个地点,英阿亚提永成农机公司门面(钱来钱往)、望景华庭高层1-801室、伊宁市糖烟酒院内农村信用社后门3楼、望京华庭刘彦昌(此人联系方式:13909990105)1-1801室。综上所述,康之源小贷公司害诸多企业负债累累,无法继续经营,造成各公司、法人及其家庭备受其害,刘彦昌本人既负责全盘经营小贷公司同时又负责非法民间集资,其在州法院、市法院涉及的所有经济纠纷案件都是胜诉,去市公安局报案,给予立案了,还出示了立案报告(在我手中),人却还在逍遥法外。我本人被迫无奈之下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伊犁阿旺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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