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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官敬:舆论可以自由,但不该成为“娱论”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段官敬  日期:2019/10/15 字体: [大][中][小]

    这段时间,无限先后出现了“桥梁塌陷”和“煤气爆炸”两起安全事故,无疑成为了全国人民关注的热点对象。事故发生后,当地官微@无锡发布刊发题为《在重大事故面前,我们应该做的关爱与理性!》的短评,更是将舆论推向了高潮,因有不少人“独具慧眼”从短评中看到了“含沙射影”式的怒怼网友,批判无锡官方不懂如何应对舆情,反而以长官态度呵斥网友,是为不作为、乱作为。因此,看似一群人的狂欢又一次在安全事故之外在“无锡”身上找到了发力点。

    说句实话,从头到尾把那则短评一字一句读了一遍,看到了无锡官方的一种压力,应对安全事故本身的压力和随之而来的舆论强大威慑力;还看到了对谣言、调侃、生事、凑热闹等人的愤怒,无疑这些人无非是从悲取乐、围观跟风、添油加醋,怀着“找乐子”“不怕事大”心态的看客罢了。当然,压力归压力、愤怒归愤怒。事故发生后,公众关心生命安全、关心救援情况、关心事故责任和原因,这是人之常情,作为官方应该跟进进度、及时发布事故相关的信息,不能跑题、走题,想必这才是短评的不当之处和该骂之处。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揣着恶意和偏见去看待任何东西,都会是错的和不对的。端平了看、放下焦虑来说,无锡发布的那则短评直指的只是恶意的网络舆论,给事故本身添乱的“二次事故”,根本上升不到“虽千万人吾往矣”的与公众对着干,更上升不到不务正业、被喊杀喊打的纲线。

    事实上,绝大多数网友都在真诚为无锡祈祷,表达个人强烈的对生命关爱的情感,然不排除个别别有用心之徒蹭流量、粘热点,夹带私货,甚至开启商业操作模式,打悲情牌者有之、造谣生事者有之、推送热文者有之、赚人气和知名度者有之,以致各种靠边和不靠边的链接满天飞,热热闹闹、轰轰烈烈,将悲事当成喜事,不停消费、扰乱视听,令人恶心和厌恶。

    可以说,舆论是可以自由的,但自由绝对是在法律和框架内的自由,胡乱自由一旦成了“娱论”,是应该付出后果的,恐怕就不止是官微的“怒怼”,可能还逃不了法律的利剑追责。面对@无锡发布的短评,不光是无锡政府本身要汲取应对和疏导舆论的教训与不足,相关媒体和个人也要从中听到“耳光声”,不妨扪心自问一下,“真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吗?还是让问题更加复杂?”。不得不说,若真的是为了无锡事故中相关群众着想,就应该走心用情,监督政府可以,滥用舆论权不行。“身正不怕影子斜”,面对短评何必有种“指桑骂槐”的、一击即中自己的“找座感”。

    不想说太多大道理,舆论应该具备判断力,相信网民的眼光也是雪亮的,人人手中都有表决权和摄像头。行使舆论监督不应该跳出法律框架,舆论来之于公众,是应该服务于公众的,不该成了“两三个的思想跑马场”,不管是无锡官方还是媒体人都该从这则短评中检视对照,前者要检讨一下到底有没有应对舆情的本领,做到抓好事故安全尽职尽责;后者也要反省一下到底有没有跟风起哄、扰乱视线、夹带私货。无论如何,舆论是把双刃剑,应对与制造都应该自由,而这种自由起码底线不是“娱论”。(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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