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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厚廷:国家公祭唤醒对和平的珍视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厚廷  日期:2019/12/13 字体: [大][中][小]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要谨记南京大屠杀给我们带来的伤痛,勿忘国耻、奋勇向前。

    南京大屠杀是中华民族的灾难,为了这段记忆不被忘却,我们设立了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这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和敬畏,更是中国人对自己同胞的记忆、缅怀,是对公民应有历史价值观的培养,是从立法的层面避免出现哪怕是片刻的忘却与麻木。只有和平稳定,才能更好实现梦想,但和平是需要争取的,和平是需要维护的,唯有牢记历史,鼓舞人民奋发图强、励精图治,和平才有希望。每年的公祭仪式,都在唤起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对于提振民族精神,更好地确立和平的信仰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意义重大。

    和平的生活才是所有人的期望。2018年12月13日起施行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是首部国家公祭地方法规。它明确要求,“举行国家公祭仪式鸣放警报时,除了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正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就地默哀一分钟,其他机动车、火车、船舶等停驶鸣笛致哀一分钟”,这一要求很好地保障了公祭活动的庄重感和仪式感。默哀一分钟,是对历史的铭记,人们可以在默哀中坚定信心,鼓舞斗志,同时也是一次精神洗礼、一次心理激励,可以让人们的思想得到充实和提升,充分意识到国家的富强和和平的珍贵,这正是国家公祭的根本用意所在。

    公祭仪式增加了普通群众对国家公祭的感性认识,有利于普通民众对历史的参与和审视,让更多人能更好地领会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更加珍惜这无数先烈与敌人浴血奋战、流血牺牲所换来的和平。当人人都珍爱和平、维护和平,和平方能长存,因此,要以制度的形式促“国家公祭”更为细化,使“国家公祭”成为民族习惯、化作民族精神,让每个中国人都能在公祭氛围的熏染下,逐渐具备大国公民的精神气质,凝聚起民族复兴的伟大力量。

    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历来具有不畏强暴,敢于压倒一切敌人而不被敌人所压倒的英雄气概,以国家公祭日的形式奠祭,是以国之名控诉暴行,体现出对群众的尊重、对生命的敬畏、对和平的期望。曾无数次经历战争磨难的中国人民,更加懂得和平的珍贵,更加深知中国梦的不易,我们要以史为鉴,坚定维护和平的决心,唯有如此,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有最坚固的基石。(四川省江安县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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