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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复产 民工要工资 “鱼”与“熊掌”如何兼得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昆鹏  日期:2020/5/20 字体: [大][中][小]

    2020年5月18日一上班,被执行人河南某户外用品公司将最后一批执行款8万元交到12位农民工手中,一起涉及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2019年5月,胡某等12位农民工受雇于河南某户外用品公司做编藤工作,按件计酬,后经结算,河南某户外用品公司欠胡某等12位农民工129000元。后双方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分歧,被告拒绝付款,为此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新蔡法院经审理后做出判决,判令被告河南某户外用品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胡某等12位原告劳务报酬合计129000元。

    该案于2020年3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被执行人收到法院的通知后,向法院说明情况称目前因疫情原因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想通过法院跟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分期履行。执行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因为疫情原因,导致其产品无法生产、销售,对其账户进行冻结将会使企业雪上加霜,面临倒闭的风险,也不利于胡某等12位农民工的权益实现,于是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胡某等12位农民工同意被执行人分两批于2020年5月20前履行完毕。

    该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得以和解执行完毕,并得到胡某等12位农民工和河南某户外用品公司的一致肯定,既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企业复工复产所面临的困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新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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