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各项警务工作安全有序,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及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出台四项措施提升安保工作水平。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每名法警以端正负责的态度,树立防范意识,提升工作责任,防范化解隐患,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把好安保第一关。进一步完善《来访人员登记制度》等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细化职责分工,检查健康绿码,核对人员信息,严格物品检查登记,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公开工作流程。执法执勤工作全程透明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建议,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工作全程留痕、不留死角。
四是提前制定预案。对于在庭审、安保等方面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前制定预案并进行实操演练,增强法警在处突过程中的应变能力、处置水平,全力维护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