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是否同意本庭协调?”在一声声同意下,2020年5月22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通过“云庭”召开庭前会议,用时20分钟,成功化解2起行政纠纷。
两起案件为工伤保险给付案件,两名职工均因工死亡,请求支付的工伤待遇总计140余万元。行政机关以其需先向第三人请求民事赔偿为由,拒绝受理因工死亡职工单位提出的给付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疫情期间,原告代理律师身在吉林市,为了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法官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依据职责对行政机关进行法律释明,经过法官反复的解释和协调,行政机关同意受理两名因工死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两起工伤保险给付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在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原告远程提出撤诉申请,并对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务实作风给予高度肯定。
疫情期间,通化铁路运输法院通过“在线调解、远程确认”,既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也减少了人员聚集的压力,节约诉讼成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