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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开庭审理聂某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军委  日期:2020/5/28 字体: [大][中][小]

  5月27日,兴平法院在看守所设立临时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聂某某、李某、程某某、叶某、董某、陈某某、王某、张某某、李某某、姚某等10人犯寻衅滋事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以来,被告人李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以“西安某某汽车咨询服务公司”、“陕西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依托,与抵押、租赁公司签订外包合同,专门从事逾期车辆收回业务。被告人聂某某等从李某某公司取得订单后,纠集程某某、叶某、董某、陈某某为组长,王某、张某某、姚某、李某某为成员的犯罪团伙,利用拖车、GPS定位等工具,采取盗取、强行抢夺车钥匙、乘人不备等手段,强拿硬要或占用他人财物,多次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中收取巨额佣金,短期内实施犯罪九宗十六起,收回逾期车辆16辆。形成以聂某某为首要分子,李某、程某某、叶某、董某、陈某某为主犯,张某某、王某、李某某、姚某为从犯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为稳、准、狠打击涉恶犯罪,提升案件质效,兴平法院充分做好庭前组织筹备工作,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制定庭审预案、安保预案,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案件相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充分发表意见,法庭最后听取各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程序规范、层次分明、环环相扣,持续 6个小时。因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合议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作者单位:陕西兴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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