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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无人养,人民调解来帮忙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杨欢  日期:2020/6/5 字体: [大][中][小]

  五月末的一天早晨,曾口辖区一村民杨某到巴州区司法局曾口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据了解,杨某受其岳母罗某秀老人的委托,到曾口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要将其五个女儿告上法庭。

  据杨某介绍,其岳母罗某秀年满85周岁,今年4月初,罗某秀突发疾病,在多次就医未完全治愈的情况下现居住在自己家,由妻子苟某莲(罗某秀的三女儿)照顾岳母的生活。岳母在病发后至今,其大女苟某明、二女苟某花、四女苟某芳、五女苟某兰等人均未对其探望,也未尽赡养义务。司法所接到该案件后,考虑到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加之病情加重每日都靠药物维持生命,有急需有人护理的紧迫性,曾口司法所工作人员同法律顾问对该案件进行了调解。
6月1日清晨,司法所工作人员将罗某秀的五个女儿组织到司法所调解室。因二女儿嫁到外地未能到场参加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在线通话对其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和家庭情况分析后,二女儿表示愿意赡养母亲。调解现场因四个女儿及女婿均在场,家庭矛盾重重升级,从小时候的姐妹情深到现在的形同陌路,调解现场一片混乱。随后,调解员对四个女儿单独谈话,从她们自身情况出发,结合母亲急需赡养的现状,逐渐消除现场矛盾。在正午时分,调解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
 
  现场达成调解协议:罗某秀老人居住在三女儿苟某莲家,由苟某莲夫妇请护工照顾罗某秀的日常起居,请护工的费用由五个女儿平均分担,五个女儿必须每月至少探望老人两次。对这一调解结果,五个女儿都很满意。同时,老人也能得到很好的照顾,在子孙满堂的家庭里安度晚年。

  近年来,“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情况在农村日趋严重。年轻子女们在外打拼生活,留守老人在家孤独生活,当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时也得不到子女的照顾。对此,曾口司法所在日常普法中更加重视赡养老人相关法治宣传,同时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让类似的纠纷能及时有效化解。(作者单位: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曾口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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