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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农家女孩被冒名顶替上大学”必须严厉问责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郭喜林  日期:2020/6/14 字体: [大][中][小]

  受到舆论关注的“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有了新进展。6月11日,山东冠县通报称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开展调查,“顶替者陈某某,系我县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目前已被停职,事件涉及详细信息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此前,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理工大学都表示将全面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儒家经济文化网2020年6月12日)。

  作为农家女孩,谁都想用知识改变命运。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却有这样或那样不公平的事情发生。正是由于某些人人为制造的不公平,非法剥夺了某些农家女孩想要上大学的权利。令人遗憾的是,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悲剧却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高考“落榜”16年的山东女孩陈秋媛(化名)就是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受害者。因此,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与强烈谴责。

  尽管广大网友的热议与强烈谴责并不能解决受害者的冤屈,并不能改变受害者的命运。但是,却能督促各级纪检监察委,以及公安、教育和检察机关严格按照党纪国法的有关规定,对所有参与冒名顶替的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实施严厉问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相关评论文章,更能对案件的进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作为平民百姓,我们更希望中纪委有关负责查处权力腐败的职能部门和领导能够亲自过问山东农家女孩陈秋媛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的进展情况,并责令山东省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不管涉及到哪些党政领导干部,坚决实施零容忍。对于冒名顶替者,山东理工大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冒名顶替者的学历证书;对于冒名顶替者,山东冠县纪委监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者予以开除公职。如果是党员,那就应当按照党规党纪开除其党籍,绝不心慈手软。

  只有加大处罚力度,严肃党纪国法权威,才能刹住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歪风邪气;只有加大处罚力度,严肃党纪国法权威,才能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并真正起到引以为戒的警示教育作用。只有杀一儆百,才能彻底根除高考招生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如果高中学校和老师参与冒名顶替上大学,必须将校长和涉事老师开除公职,终身不得从事教育工作;如果冠县教育和体育局的领导和其他干部职工参与了冒名顶替上大学,那就必须一律开除其公职,终身不得从事任何与教育有关的工作。而且,应当把所有参与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领导干部和受到处分的公职人员列入不讲诚信黑名单,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公示。

  也就是说,对于违背和故意破坏教育公平原则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实施零容忍,并让违法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也就是说,责任追究既要按照党纪国法实施零容忍,又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实施零容忍。因为,高等教育是在为国家培养有用人才,谁破坏了人才培养的国家计划,就必须追究谁的责任;因为,教育本身是在充当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角色,违背人类灵魂工程师道德规范的行为,那就必须严厉问责,绝不姑息养奸。教育公平原则,我们必须用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来维护。任何人与任何权力保护伞不能把自己的言行和利益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任何人与任何权力保护伞不能把自己的言行和利益凌驾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上。而且,受害者想要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必须得到党纪国法的保护与支持,任何组织、领导和他人,不能充当绊脚石。(作者本人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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