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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法庭加大“诉调对接”力度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任勇 任拥军  日期:2020/6/18 字体: [大][中][小]
  山南法庭根据肥西县人民法院的规定,要求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债务、劳动关系、人身伤害赔偿等12类矛盾纠纷案件在立案前必须进行调解,坚持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立足基层法庭实际,积极探索诉调无缝对接新机制。同时设立调解工作室,加强与镇综治办、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村级组织的联动,形成以基层法庭为龙头,以镇司法所、调解委员会为支点,覆盖各村(社区)的人民调解网络,变矛盾上交为就地解决,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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