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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艳敏:“帮忙照看邻居孩子”要负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董艳敏  日期:2020/7/2 字体: [大][中][小]

    湖南岳阳平江县公安局通报一起警情:该所辅警饶某因疏忽,将邻居家4岁男童反锁在自己车内数小时,致孩子身亡。经了解,生意繁忙的男童父母,经常将儿子交给饶某的妻子方某代为照管。(环球网 6月30日)

    远亲不如近邻,这是我们经常听到的非常暖心的一句话。邻居之间相互帮衬,解决燃眉之急,让没有血缘关系的友邻变成了不似亲人胜似亲人的感情,每每看到这样的画面都让我们倍感温馨。但是这种热心肠是否真的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了呢?

    帮忙照看邻居家的孩子,这似乎是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个的场景。这看似随意答应的背后,却承载着巨大的责任。生活中,帮忙照看邻居家的孩子,导致孩子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例时有发生,每每听闻都让我们深感错愕,一边为出手帮忙邻居的热心肠点赞,一边又为他们没有尽到该尽的照看义务感到气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邻居依照当事人的委托,对小孩进行照看的,双方口头委托合同就成立,所以双方形成的是合同关系。从口头答应帮忙照看后,双方就形成了委托合同,要尽到帮忙照看的义务,保护委托人人身不受侵害,如果受到侵害,委托人是可以诉诸法律,要求被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笔者认为,在帮忙照看邻居家的孩子这件事上,我们不光要有一腔热血,还要有满满的责任心,要说到做到,尽自己该尽的义务,而不能简单的只为了一时不好意思拒绝对方,而勉强答应,又不尽责,这样的后果导致双方都会受到伤害。因此,要让责任心配得上自己的热心才是关键。(河北省沧州市沧县仵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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