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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如:城管“跪劝”摊贩,不能成为“新常态”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陈俊如  日期:2020/7/6 字体: [大][中][小]

    7月2日,四川绵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发通知,指出:6月29日18时许,城管执法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在对金星市场周边市容秩序的检查中,发现一名中年妇女占据城市道路贩卖西瓜,阻塞了道路通道。城管执法人员多次劝说她进入指定的展位开展业务。在劝她离开的过程中,那个女人突然跪了下来,在多次的搀扶和劝说失败后,执法人员不得不下跪说服她。后来那个女人起身带着她的工具和物品离开了,现场秩序才得以恢复了。(7月3日 潇湘晨报官方百家号)

    城管是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进行管理,而小贩的占道经营基本上就是无序行为,而且时间地点都不固定,随意性非常强。因此城管与商贩应该互相理解,才能够维护正常的市场和交通秩序。

    无论是同情小贩还是批评城管,我们应该实事求是支持遵纪守法一方,而都不应该情绪化。无论是小贩还是城管,或者执法者和相对被管理的商贩,都是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有着同样的情感,也有着一样的行为逻辑,只有双方当事人遇到事情冷静处理才可以实现双赢。

    完善城管执法行为的控制机制。现在,城管的收入,很多还是跟罚款挂钩,这种“执法经济”,必将损害执法的态度与公正。说到底,罚款只是手段,维持城市秩序才是目的,首先要改变的是这种可疑的“绩效工资”。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城管执法的监督——深圳剥离城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建立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值得借鉴。

    政策路径相对明朗。可以划定区域和时段,对小贩进行疏导,使其有序经营:山东济南城管制作“西瓜地图”,在全城划出四百多处临时经营点让瓜农卖瓜,实行减免费等优惠,既便利了瓜农,又方便了市民,无疑是一个有益的探索。

    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市场管理。可以探索城市管理的公众参与,利用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或者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等。让“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这样的口号变为现实,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优选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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