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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法院多元化解促和谐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向成  日期:2020/7/26 字体: [大][中][小]

  深入推进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日,青河县人民法院法官巧用多元解纷化解原告木某诉被告王某、单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木某在今年4月将被告王某及单某诉至青河县人民法院,根据诉状描述,原告木某要求被告王某和单某返还房屋买卖定金,在庭前经承办法官了解案件事实以及原告提交证据,认定情况属实。

  法官对双方深入了解后,发现双方相识多年,关系要好,被告也表示愿意还款,但因诉至法院且每次双方见面无法平稳情绪,未能进行良好有效沟通,法官认为存在调和的可能,只是缺少一个合适的机会,庭前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诉争,耐心倾听双方心声,将双方意思以温和方式传达给对方,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涉案案款当场给付结清。提高了调撤率,节约的司法资源,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方握手言和,涉案案款当场给付结清。(作者单位:青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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