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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晋位全国第二
浙江四部门联合通报知识产权保护最新要情上半年典型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市闻  日期:2020/9/4 字体: [大][中][小]

  本网讯 今天(8月27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召开全省知识产权保护要情通报会,会上通报了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同时发布了上半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考核取得历史最好名次,位列全国第二,并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通报表扬。

  “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

  四位一体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系列重要指示论述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浙江知识产权保护形象树起来,助力“六稳”“六保”、知识产权 “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四位一体建设取得进展,体现了浙江“重要窗口”的应有担当。截至目前,我省有效发明专利总量达17.5万件,居全国第三位;商标注册总量达271万件,居全国第二位;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29.9件,居全国第四位。

  会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振华代表省知识产权强省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通报中提到,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显示,我省取得历史最好名次,位列全国第二,并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通报表扬。

  “严保护”敢动真格

  全省各部门持续组织开展了“剑网”、“蓝剑”、“亮剑” “净网”“龙腾行动2020”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了专利行政执法全权下放至县(市、区),在全国率先实现专利、商标、地标和商业秘密一支队伍执法;上半年,立案查处各类知识产权违法案件1903件,案值2882万元,罚没465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98件。省委宣传部提请的5起涉嫌侵权盗版国家挂牌督办案、省公安厅促成的对江苏某地熔喷布专项整治行动、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恶意重复侵权行为作出惩罚性赔偿判决等,充分彰显了严保护的力度。

  “大保护”初显格局

  省委政法委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纳入“平安浙江”建设指标,省发改委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纳入“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并由省市场监管局具体牵头实施。各部门多方协作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手段,多元治理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省委网信办对50余家重点网站约谈,发现并删除各类涉知识产权有关信息40余条,注销关闭5家非法网站。文化部门检查网络文化企业5913家,行政处罚立案11起。全省各知识产权诉调、仲调中心调解知识产权纠纷1637件。

  “快保护”助增信心

  全省统筹布局建设了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实现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今年,全省5个国家级保护中心、快维中心累计受理快速预审数字经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等领域高价值专利申请8824件,获得授权5458件,大大缩短专利授权周期,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从18个月、2个月左右,压缩至2个月和1周左右。针对电商领域快消费特点,强化知识产权快保护的溯源治理,今年以来,调处电商领域专利纠纷案件4.1万件,处理专利侵权案件2991件,有效净化了电商生态。

  “同保护”力促公平

  全省加强知识产权同保护立法、执法和监督,省人大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专门就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作出规定;审议《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就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作出规定。省政府启动拟订《浙江省2022年第19届亚洲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这里再次声明,全省对省内外企业,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对大企业和小微企业,对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一视同仁,绝不搞差异化对待。驻浙海关同等打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获涉嫌侵权货物1238批次、查扣各类侵权货物约549.49万件,案值约1056.7万元。特别是公布的典型案件中,就有保护外资企业的。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联席办的牵头作用,与兄弟部门一道,坚持“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着重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落地、精准打击、体系优化、多元治理上下功夫,切实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的浙江样板,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上半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公布

  会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四部门联合发布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具体包括:

  绍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绍兴智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陈某刚恶意注册“李文亮”商标系列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宁波乂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假冒专利案;苍南县公安局查处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德清县检察院公诉王某某、俞某某侵犯著作权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皇冠笔”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处理“果树结束机”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检察院联合查处戴某某等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科罗娜”商标侵权纠纷案;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处理“汽油链锯(EF5010)”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MK”商标侵权纠纷案;嘉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冯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随后,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分别通报了公安系统打击侵权知识产权犯罪、检察系统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法院系统知识产权审判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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